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成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班级民主评议小组,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:
说明:依据《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第八条,评议小组以年级(专业或班级)为单位成立,辅导员任组长,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年级(专业或班级)总人数的10%,评议对象不作为评议小组成员。成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评议。
公示时间:2026年9月20日——2026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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